学院举行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约仪式

发布者:郑健发布时间:2024-12-06浏览次数:10


12月5日,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约仪式在工科D2000会议室举行。副院长程旭东主持仪式,并代表学院与各级实验室相关负责人签订新的安全责任书。

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院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实验室安全分级进行了重新划分,并在此基础上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新修订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对学院各级实验室的安全职责、管理责任以及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了明确详细的规定,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保障。

签约仪式结束后,程旭东与各实验室负责人座谈,就进一步推动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排查安全隐患能力,有效防止实验室事故发生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程旭东指出,实验室安全是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保障,学院将以此次签订新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通过此次签约,进一步明确了学院各级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目标、职责和任务,强化了实验室安全意识。下一步,学院将持续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实验教学环境,为学院的教学科研事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作者:刘会玲   责任编辑:郑健   审核:程旭东、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