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院长)

发布者:李海涛发布时间:2021-07-12浏览次数:1291

主持学院行政工作,负责学院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及团队规划与建设、人事与人才队伍建设、岗位聘任、财务等工作。与党委书记同为学院安全、稳定和廉政第一责任人。

1、组织制定学院发展规划及整体工作计划;

2、负责协调做好学科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及条件保障;

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落实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建立人才考评与支持体系;

4、负责各类人才支持计划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以及高层次人才建设;

5、负责学院经费安全、计划、审批及效益;

6、负责对外关系的巩固与拓展,代表学院签署合作协议;

7、负责学院深化内部改革工作,组织制定学院政策、规章制度并抓好指导协调;

8、负责人事编制、机构和人员调配、师资招聘、职工考核、劳动纪律等工作;

9、负责科研机构、科研实验室以及创新团队的规划、管理、绩效考核;

10、负责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后、师资博士后管理工作;

11、联系土木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