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
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从2016年开始, 我校博士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即按照一定的条件要求,考生提出申请,导师、学院和研究生招生办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筛选,通过后由各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申请—考核”制旨在强化导师的权责,充分发挥考核小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全面深入地考察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模式,选拔出综合素质优秀、创新潜质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学校通过建立“人才选拔申请考核、招考过程监督保障、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外部监督和自我约束相结合的招生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为实现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提高选拔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082003油气储运工程
2、080100力学
3、0858 能源动力
(二)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为当年度学校下达计划,视当年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普通招考生等类型统筹考虑。
2.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占用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二、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根据学科特点:
1、082003油气储运工程
申请者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CET-4≥532或相当水平;同等学历考生除满足上述外语水平条件外,还需要满足:获学士学位后有六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副高级以上职称,已修完硕士研究生课程,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不能跨学科(油气储运工程)报考。
2、080100力学
申请者为力学及相近专业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数学、力学成绩优良;以主要完成人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授权专利1项;英语达到CET-6≥425,或CET-4≥532或相当水平,以第1作者发表SCI或EI收录的英文期刊论文可视为英语合格,其它语种参考英语要求;原则上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特殊人才按学校政策执行。
3、0858 能源动力
储建学院2020年专业学位博士的报名条件,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不再另行规定。
三、选拔程序及办法
(一)申请阶段
1、个人申请:申请人需提交完整的个人申请材料,包括各类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已有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两名相关领域专家的推荐意见以及申请人自愿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已工作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脱产证明。
2、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简章,由研究生院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学院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本学院的具体要求,导师对所报考生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
3、师生互选:完善考生与导师互选机制,尊重考生和导师的选择权。原则上每位导师选择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数量不超过2人,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和各学科限额,对于当年生源不足的学科或导师,在征得学科和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学科之间或学科内互相调剂。
(二)考核阶段
1、考核办法
(1)外语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定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下午。形式:笔试,3 小时,满分 100 分。由学校统一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方可参加各学院面试,并将本次英语笔试成绩作为面试中的英语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学院发挥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职能,各学科成立由5名或以上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该小组原则上必须包含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如导师数量不足5人,可由教授补足。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采用研究计划陈述和面试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
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给出每位申请人的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所有考核内容学院都应有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材料。
2、考核内容
综合素质考核(权重30%):主要包括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团队意识、学术兴趣及心理素质等方面。
专业基本素质考核(权重40%):以考生所选的考试科目为基础,考核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学科前沿的掌握程度。
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权重30%):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申请人具体情况,全面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从考生的科研经历、已有成果、对研究方法掌握程度出发,考核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录取阶段
学院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0%+专业基本素质考核成绩*40%+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成绩*30%,其中专业基本素质考核的成绩=英语成绩*1/3+业务课1成绩*1/3+业务课2成绩*1/3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四、质量保障
建立招生动态调整机制和培养质量跟踪反馈机制。培养质量是学院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配置的重要依据,对于省级、校级优秀博士生论文的导师在招生名额上予以倾斜,对于博士生超过修业年限、其他分流淘汰的情况、教育部及山东省抽查较差论文的导师实行限额招生或隔年招生。
五、监督机制
1、成立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并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组长:高平发
成员:张程、张钦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1817、0532-86983458
2、信息公开制。合理利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多渠道发布招考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招考办法以及录取结果等。
3、申诉复议制。保证申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申诉电话0532-86981332,董老师、巩老师
4、过程可溯制。在做好各类考核纸质记录的基础上,对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保证面试的规范性和过程的可追溯性。
5、集体决策制。由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多元考核,集体讨论、集体决议、集体监督。
6、对于在审查、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附则
专项计划、联合培养名额单列,参照此办法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博士招生简章: http://zs.gs.upc.edu.cn/zsjz/list.htm
招生专业目录:http://zs.gs.upc.edu.cn/zyml/list.htm
报名文档下载:http://zs.gs.upc.edu.cn/wjxz/lis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