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已启动,根据《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青年学术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储建院发〔2016〕3号)的规定,现就我院选拔推荐2016年度青年学术拔尖人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爱国敬业,为人师表,素质优良,热心学院公共事业; 2、服从工作安排,教学科研工作表现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我院在岗教师(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有能力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者; (二)申请要求 近五年内满足以下所列条件之二者: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国家重大专项、国家支撑计划、国家863、国家973、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等国家级课题或专题;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及以上论文2篇或SCI三区及以上论文6篇,其中以通讯作者发表的数目不超过50%; 3、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名、二等奖排名前两名、三等奖排名为首位或者国家级科技奖励; 4、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或者指导省级及以上博硕士优秀学位论文者(含国家级提名); 二、推荐方式 推荐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逐级选拔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由各单位择优排序向院里推荐。学院根据选拔条件,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最后确定推荐人选。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推荐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青年学术拔尖人才候选人登记表》,作为附件内容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 ①身份证或居住证; ②技术成果获奖证书、鉴定证书。成果推广应用后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需出具相关财税部门的证明; ③学术成果的论文、专著封面或影印件,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或出版机构名称,属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用“*”标识,属SCI、EI、ISTP等国际索引收录并被检索的要提供影响因子及其它相关证明; ④作为主要责任人,承担完成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计划书或协议书; ⑤作为主要负责人,获批的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 ⑥能反映人选突出业绩的图文照片或报道,并配以注释说明。 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复印件按上述顺序(配以目录)用A4纸双面印制后装订成册。 原件在上报材料时一并提供,经验证审核后退还本人。 2.《青年学术拔尖人才申报人员汇总表》1份。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通知规定条件选拔,于2016年5月11日下班前将推荐人选材料以及排序情况报送院办。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iuhuiling@upc.edu.cn。 青年学术拔尖人才申报人员汇总表.xlsx 青年学术拔尖人才候选人登记表-.doc 3号--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青年学术拔尖人才定稿4-5.doc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