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青岛高校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辉发布时间:2016-04-19浏览次数:136

 

各教学系:

根据青岛市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第三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青高工委[2016]12号)(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拟推荐2名教师参加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师德良好,爱岗敬业,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示范效果好,社会影响大,在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

2.从事5年以上(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31)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3.近三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80学时,其中基础课教学任务占总教学任务的60%以上

4.主持过高级别教改项目,发表多篇高水平教学论文,主编高水平、有特色的教材。

5.承担过多项高级别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多,出版多部科研专著或发表多篇高水平科研论文。

6.其它条件参照《青岛高校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2)。

其中1/2/3为申报必须满足条件,其他条件尽量满足,但不做硬性要求。

 二、工作要求

1.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后上报教务处,学校将择优进行推荐。

2.提交材料。请参评教师填写《第三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本科)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个人资料(见附件4)、讲课录像(15-30分钟,rm格式,不大于50MB)等材料。

3.时间要求。请各申请人务必于420下午4前将《名师推荐表》和个人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学办。

 

附件:

附件1:青岛市高校工委关于开展第三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docx

    附件3:第三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本科)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4:第三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