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为促进课程建设,推进教学改革,规范课程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课程建设规划与实施细则(试行)》(储建学院发[2014] 10号)文件经审核要求,学院研究决定从2016年度起开展储建学院课程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学期课程评估的对象是2014年4月立项的精品课程培育项目,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课程名称 | 负责人 | 系别 |
1 | 钢结构原理、土力学与基础工程、结构抗震、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结构力学 | 李 静 | 土木工程系 工程力学系 |
2 | 油罐及管道强度设计 | 李自力 | 储运工程系 |
3 | 能源技术概论 | 冯洪庆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4 | 工程力学(英语) | 曹宇光 | 工程力学系 |
5 | 热值交换原理与设备 | 林日亿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6 | 建筑物理 | 李佐龙 | 建筑学 |
二、评估指标体系
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课程评估方案(试行)》中所确定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进行。
三、评估程序
课程建设质量评估主要程序包括:课程组自评、课堂听课、现场考察、评估结论公示公布等环节。
1.课程组自评
接受评估的课程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进行自评,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加强课程教学建设及管理。在自评的基础上课程组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课程建设质量自评表》。
2. 课堂听课
学院组织院、系督导员随机听课,对每一位主讲教师听课不少于3次。
3.汇报考察
学院成立课程评估专家组,并组织专题汇报会,在听取课程组汇报的基础上,访谈课程建设相关人员、查看课程建设资料、抽查试卷、考察教学条件等形式,对课程建设工作做出客观评价,形成评估结论和意见。
4.公示、公布评估结论
课程建设质量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并形成写实性意见,在学院公示。公示期间,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将意见反馈给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公布评估结论。
四、评估时间安排
2016年6月中旬前各课程组完成自评。6月下旬学院专家组将对各课程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评估,具体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课程评估是学院自我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参加评估的课程组和教师要认真准备、积极配合,严禁弄虚作假。
2.各课程组于6月15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课程建设质量评估自评表》 (一式两份)送交学院教学办。
关于公布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课程建设规划与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课程评估方案(试行).doc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课程建设质量评估自评表.doc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