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开展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储建学院3发布时间:2016-03-01浏览次数:122

 

各教学系:

为促进课程建设,推进教学改革,规范课程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课程建设规划与实施细则(试行)》(储建学院发[2014] 10号)文件经审核要求,学院研究决定从2016年度起开展储建学院课程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学期课程评估的对象是20144月立项的精品课程培育项目,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课程名称

负责人

系别

1

钢结构原理、土力学与基础工程、结构抗震、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结构力学

 

土木工程系

工程力学系

2

油罐及管道强度设计

李自力

储运工程系

3

能源技术概论

冯洪庆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4

工程力学(英语)

曹宇光

工程力学系

5

热值交换原理与设备

林日亿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6

建筑物理

李佐龙

建筑学

二、评估指标体系

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课程评估方案(试行)》中所确定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进行。

三、评估程序

课程建设质量评估主要程序包括:课程组自评、课堂听课、现场考察、评估结论公示公布等环节。

1.课程组自评

接受评估的课程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进行自评,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加强课程教学建设及管理。在自评的基础上课程组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课程建设质量自评表》。

2. 课堂听课

学院组织院、系督导员随机听课,对每一位主讲教师听课不少于3次。

3.汇报考察

学院成立课程评估专家组,并组织专题汇报会,在听取课程组汇报的基础上,访谈课程建设相关人员、查看课程建设资料、抽查试卷、考察教学条件等形式,对课程建设工作做出客观评价,形成评估结论和意见。

4.公示、公布评估结论

课程建设质量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并形成写实性意见,在学院公示。公示期间,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将意见反馈给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公布评估结论。

四、评估时间安排

20166月中旬前各课程组完成自评。6月下旬学院专家组将对各课程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评估,具体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课程评估是学院自我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参加评估的课程组和教师要认真准备、积极配合,严禁弄虚作假。

2.各课程组于615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课程建设质量评估自评表》 (一式两份)送交学院教学办。

关于公布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课程建设规划与实施细则的通知.doc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课程评估方案(试行).doc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课程建设质量评估自评表.doc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