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院级考试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储建学院3发布时间:2016-03-01浏览次数:123

 

各教学系:

考试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性人才、推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推进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石大东发〔20121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考试改革,学院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考试改革试点课程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的范围

2016年学院开设的所有课程均可申请立项,其中学科基础课程或核心专业课程优先立项。此外,为保证教学一致性,原则上考试改革应针对课程实施,不建议针对某一课堂进行立项。

二、立项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课程特点,结合课程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院级考试改革项目申请书》,要对考试内容、考试方式、成绩评定等考试改革方案进行详细阐述,应具有可操作性。

2.学院评审:学院成立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确立院级考试改革立项课程。

3.为保证考试改革的长效性和持续性,对于已经立项的试点课程,针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仍有继续实施改革必要的,可继续申请立项。

三、项目管理与考核

本次考试改革项目的完成周期为1年,学院负责试点课程的日常管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并对实施考试改革的课程进行年度评价和总结,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保证考试改革的实质性效果。

学校进行校级考试改革项目立项时,将从院级考试改革试点课程中遴选。

有意申请的课程,请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院级考试改革项目申请书》并上交至教学办,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320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院级考试改革项目申请书.docx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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