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2014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转正定级对象
聘用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转正定级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来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考核合格,可确定相应的中级职务,填写《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
2.对于申报卫生技术和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系列的,应获得国家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和国家会计(经济、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由所在单位填写考核意见,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见习时间为来校工作之日到2014年6月30日。
2.各单位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汇总表》、《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zhp@upc.edu.cn。联系人:朱惠平,联系电话:86983027。
人事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