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 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现将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4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共7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技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 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 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学校科技处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异议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32-86981831
邮 箱:kcg@upc.edu.cn
公示期为2014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共7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技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 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 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学校科技处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异议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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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技处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