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2014年青岛拔尖人才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周辉发布时间:2014-09-20浏览次数:8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推荐选拔2014年青岛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青组通字〔2014〕47号)的规定,现就我校推荐选拔2014年青岛拔尖人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条件 
凡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各类优秀人才,政治坚定,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010年7月1日以来(管理期满人选为2011年1月1日),取得以下业绩之一者,均可作为推荐选拔对象: 
1.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以及获得山东省、青岛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2.获得两项以上山东省、青岛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的首位人员; 
3.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并已实施,且具有较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4.获得两项以上国家设计金质奖、银质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5.在工农业生产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6.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有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经验的论文、综述或著作,所在单位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 
7.围绕半岛蓝色经济核心区建设,在推动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发展,以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业绩,社会认可度高,并带来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8.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并具有较大科学和实用价值的; 
9.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获国家、省(部)级表彰,为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赢得重大荣誉的; 
10.在政法、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行业和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被公认为青岛市专业学科学术、技术、行业带头人的; 
11.专业技能水平高,在职业技能操作中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代表青岛市参加国内外重大评奖或竞赛获得优异成绩,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并取得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二、推荐选拔方式及程序
推荐选拔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逐级选拔的方式进行。本次推荐选拔共设11个组,由申报人根据自身特点和优 势,写明申报组别(分组情况见附件4)。申报人向本单位申请,由各单位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学校根据选拔条件,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三、推荐选拔数量
  根据青岛市的规定,原则上我校申报同一组别的人数不超过5人。
  四、人选待遇
  1.拔尖人才管理期为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政府津贴,享受二类医疗保健待遇,每年一次健康查体,休假20天。 
    2.定期举办拔尖人才读书休假班、出国培训班,纳入青岛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管理期内至少轮训1次。 
    3.连续两届以上(含两届)被评为拔尖人才的,退出管理期后授予其“青岛市资深专家”称号。 
    4.支持和帮助拔尖人才开展科研和合作攻关活动,积极促进科研成果向社会生产力的转化。   
    5.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青岛市相关人才工程人选待遇不重复享受。 
  五、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申报材料由本人填写。填写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详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推荐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青岛拔尖人才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作为附件内容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  
①身份证或居住证; 
②技术成果获奖证书、鉴定证书。成果推广应用后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需出具相关财税部门的证明; 
③学术成果的论文、专著封面或影印件,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或出版机构名称,属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用“*”标识,属SCI、EI、ISTP等国际索引收录并被检索的要提供影响因子及其它相关证明; 
④作为主要责任人,承担完成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计划书或协议书; 
⑤作为主要负责人,获批的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 
⑥能反映人选突出业绩的获奖证书、图文照片或报道,并配以注释说明。 
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复印件按上述顺序(配以目录)用A4纸装订成册(经人事处审核确认后装订),一式2份。原件在上报材料时一并提供,每位申报人的原件材料请自行装入文件袋中,并附原件材料清单,经青岛市验证审核后退还本人。
2.《青岛拔尖人才推荐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1份,其中主要成果栏不超过50字。 
3.《青岛拔尖人才推荐申报人选业绩概述》(见附件3)1份,主要撰写从事专业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果、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语言通俗,文字简洁,不超过600字。 
4.身份证扫描件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
  六、情况说明及有关要求
  1.拔尖人才实行“全出竞进”的动态管理,每两年选拔一次,每一届管理期四年。2010年青岛拔尖人才到2014年底管理期满,将自动调整出拔尖人才队伍。符合本次推荐选拔条件的,可按通知要求继续申报。
  2.本次推荐选拔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进行,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通知规定推荐选拔,于2014年8月25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人选纸质材料以及排序情况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iangxy@upc.edu.cn,联系电话:86983027。
                      
 
                                                                              人事处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