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黄岛区2014年海洋科技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周辉发布时间:2014-09-10浏览次数:48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对海洋经济的引领支撑和服务作用,努力打造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结合当前黄岛新区海洋经济与科技发展需要,现制定青岛市黄岛区2014 年海洋科技专项申报指南,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 一、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重点技术领域和支持方向,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化前景。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路 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二)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区外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承诺2年内在黄岛区内设立与申报技 术有关的分支机构也可申报(实行后补助拨款方式,待承诺事项兑现后再行拨款);支持产学研合作和技术交易成果转化的项目,优先支持以产业联盟为主体申报项 目。企业与高校院所的联合项目,应以企业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并提供规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 (三)项目申报单位承担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不能申报。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企业项目自筹资金不少于申报项目总经费 的50%。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科技专项资金能够全面实行预算管理,科研经费设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企业财务报表中应体现企业的研发投 入。 (六)项目申报单位在获得立项后应按时完成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及其委托单位的监理、检查、审计和绩效 评价,确保取得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七)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八)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单位登录青岛市黄岛区科技局网站(http://www.qksti.gov.cn/),进入“青岛市黄岛区科技项目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 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并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合同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写《青岛市黄岛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和《青岛市黄岛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每个附件材料逐件以 PDF格式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黄岛区科技局海洋科技科。 (三)区科技局按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和资格审查,对符合评审条件的项目,将组织专家综合评审。 四、项目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2014年 9月1日—— 9月19日 请于2014年9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办公楼1302。 联系电话:0532-86971837

附件:青岛市黄岛区2014年海洋科技专项申报指南.doc

科技处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