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9月批次学位申请与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巩贤发布时间:2023-06-21浏览次数:170

各院部、有关导师和研究生:

我校20239月批次学位申请与审核工作即将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本批次学位申请工作原则上面向目前还剩一次学位申请机会或者2023年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二、相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

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均需参加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期间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degrees.upc.edu.cn,菜单栏:学位/毕业学位/毕业资格审查提交)提交申请,线下填写相应资格审查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向所在院部提交资格审查表、学位授予知情同意书和其他纸质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储建学院资格审查时间为628日之前,地点D247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1.所有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均需参加论文预答辩,未通过论文预答辩的博士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2.各院部原则上应组织开展非全日制硕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其他研究生预答辩工作由院部自主决定、自主安排进行。预答辩工作原则上应安排在资格审查之前。

(三)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检测

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均需自行登录“论无忧-学位论文检测机器人”(https://upc.lun51.com/yjs)进行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检测,论文撰写格式检测安排在71日至73日之间进行。各学院应严格监控并指导学生的检测。

(四)学位论文送审和学术规范性检测

1.硕士学位论文一律要求由院部外送专家盲审,不允许明审和内审,具体由各院部根据工作实际自主启动。

博士学位论文一律由研究生院统一送审,各院部应于75日将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2.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均需参加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性检测。申请学位人员需向院部提交经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pdf,文档内容为从引言至参考文献部分),并确保进行论文评审和学术规范检测的论文版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申请学位人员和导师相关责任。各院部应于710日前将所有待检测学位论文送交学位办公室。

(五)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

1.各院部利用小学期或者暑期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2.为提升答辩效果,保证答辩质量,各院部要在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中实行论文答辩末位复审制度。

3.申请学位人员应在通过论文答辩后3天内,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对完善个人学位授予信息并确认提交。

4.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时间不晚于830日。

三、材料报送

各院部91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和有关电子版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并及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位授予信息审核和预授学位操作。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告及审核合格人员名单(按专业学号排序报送)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3.中国石油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学生简况表一式一份(提交校学位会审议)

4.学位论文质量负积分监测表(统计未获学位人员名单)

5.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6.存档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提交国家图书馆存档)

7.装订成册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一份

8.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结果汇总表

9.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和答辩结果分段统计表

10.研究生学位论文存档电子版论文名单

11.不授(缓授)学位人员学位审核情况备案表

12.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意见汇总表(一式2份,提交学位办1份)

本通知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议定和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3621

博士资格审查要求(学号B开头)2022.doc

硕士资格审查要求(学号S,Z,M开头)202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