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王昭钧发布时间:2020-07-07浏览次数:3092

各党工委、二级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不断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工作纪律的体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岛校区教职工赴青岛市外,东营校区教职工赴东营市外)外出均需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二、严格履行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审批程序

(一)请假。教职工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提前24小时向各单位负责人及系主任请假,请假批准后方可出行。其中各单位负责人跨市外出需向主管校领导请假。

(二)备案。各党工委、二级党委应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人员出行信息和动态,完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出请假人员信息登记表》,并报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工管理工作组备案,备案完成后请假人员方可出行。教职工请假备案表格请于出行前一天的17:00前发送至:wangzhaojun@upc.edu.cn。

(三)教职工离青外出时需从e站通填报个人行程信息,e站通填报地址:
微信登陆链接:https://service.upc.edu.cn/v2/matter/start?id=417
电脑登陆链接:https://service.upc.edu.cn/v2/matter/start?id=417 

(四)销假。教职工需严格按照《关于我校返回青岛教职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http://news.upc.edu.cn/info/1446/97536.htm)要求返回,返回后需及时向各单位负责人及系主任销假,填写《储建学院外地教职工返青工作台账》发送至:wangzhaojun@upc.edu.cn,其中各单位负责人需向主管校领导销假。

三、其他事项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教职工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出请假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

附件2:储建学院外地教职工返青工作台账.xlsx

 


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工管理工作组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