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院级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储建学院3发布时间:2016-03-07浏览次数:189

各教学系:

为了构建国家--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体系,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学院组织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院级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

创新训练项目应体现学术性、创新性或实用性,创业项目以科技型创业为主,方案设计应注重可行性。项目选题来源分为教师拟定和学生自拟两类。

1. 教师拟定项目

1)学院教师均可提出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选题,鼓励教师依托科研项目积极为学生提供创新题目,要求题目难度适宜,适合本科生的水平。

2)教师填写《教师项目征集信息表》(见附件1)后报送学院,学院对题目进行审核后发布《选题指南》,学生可依据指南进行项目申报,教师和学生遵循自愿原则双向选择。

3)双向选择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方案,撰写《项目申请书》,上交学院。

2. 学生自拟项目

1)自拟项目范围

针对参与开放实验、科技竞赛或社会实践项目中发现的问题而设计的综合性创新实验与实践项目;

2015年经考核合格的自主实验项目的进一步升级。

结合专业特点及个人兴趣的研究项目;

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学生独立承担的社会、企业委托项目;

针对前期创新训练成果或服务开展的创业类项目;

其他具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2)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研究主题,自由组建团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项目申请书》,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对象以20142015级本科生为主,2012级、2013级本科生原则上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创新训练项目面向个人或创新团队,团队不超过5;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只面向创业团队,创业训练项目团队不超过5,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不超过7

2. 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申报项目,要求团队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3. 每名学生只允许参与一个项目。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通过结题者,或同一研究内容已获得学校其他专项资助者不得参与申报。

4. 项目完成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年,但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5. 项目实行导师制。各项目可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创业实践项目须实行学校和企业双导师制

6. 2016年度校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将优先从院级项目中择优推荐。

四、其他要求

1. 各系要加强宣传,积极组织教师参与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

2. 各系要积极为项目学生开放实验室,提供场地、实验器材等保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学院将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3. 学院将成立项目评审专家组,对项目立项基础、创新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并择优立项。

4.教师拟定项目的截止时间为320日,学生项目的截止时间为415日。学院将于5月初公布立项名单。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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