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储建学院3发布时间:2015-11-23浏览次数:131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15年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结题验收项目是指项目完成日期为201512月及以前未结题的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

2.所有结题验收项目,需按要求填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简称《结题报告》),在完成研究内容总结和经费决算后,向本单位提出结题验收申请。

3.所有项目结题验收均采取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青年基金和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其所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专家组成员5-7人,其中至少有2人为校外专家。结题验收工作计划和专家组名单报科技处审核同意后,再组织会议,届时科技处将择情派员参加。科技专项项目的结题验收由科技处和所在单位共同组织完成。

4所有项目在结题验收时,要求项目经费零结余,若有结余经费按规定退回学校,作为下年度自主创新科研计划经费。

5.对于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继续报送年度进展报告并提交书面延期申请报告说明未按时完成项目计划的原因和延长时间。项目延期最多为1年,延期1年还未能结题的项目按项目终止处理。项目组负责人3年内、成员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该计划各类项目。

6.结题验收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电子版材料:单个项目《结题报告》(命名格式:结题报告-负责人姓名-学院简称)、项目成果汇总表、2015年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2)纸质材料:单个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二份,双面打印,胶订,需按照“结题报告填写说明”附必要证明材料)、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打分表(专家打分、签字)。

7.青年基金和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务必于20151229前完成。科技专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的准备工作需于20151225前完成,会议验收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8.请各单位及有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验收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自主创新科研计划资助经费分配的依据。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科研科:0532-86981837tsc1980@upc.edu.cn

文科办:0532-86983266gmh1973@upc.edu.cn

    附件:结题附件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项目成果汇总表

3.2015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结题项目验收评审打分表

4.2015年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5.校自主创新课题结题延期申请表.

6.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储建学院安排:

请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准备结题材料并于截止日期前交至学院办公室,会议验收时间另行通知。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院办,联系人:王昭钧;电话:86981826;地点:D247;邮箱:wangzhaojun@u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