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5年山东省可转化科技成果(化工专场)推介对接会成果及化工领域高峰论坛的通知

发布者:储建学院3发布时间:2015-10-21浏览次数:67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引导支持和促进我省化工领域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省科技厅拟于11月中下旬在济宁邹城举办2015年山东省可转化科技成果(化工专场)推介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化工科技成果及技术需求征集及发布
  1、化工科技成果征集范围
已完成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列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并通过验收或鉴定(评价)的成果;获国家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转化成果。

2、成果持有单位科技成果发布及成果对接

请有意向的老师填写《成果持有单位科技成果发布及成果对接表》(见附件1)。

二、化工领域高峰论坛征集范围

本次成果对接会拟邀请来自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会并做学术报告,设立煤化工行业发展论坛及成果发布对接、石油化工行业发展论坛及成果发布对接、精细化工行业发展论坛及成果发布对接、新材料行业发展论坛及成果发布对接、农药原料及其制剂行业发展论坛及成果发布对接等活动。

各单位可根据意向选择相关领域报名参加,同时也可以申请化工其他技术领域的专业技术论坛及相关科技成果推介、科技成果拍卖和技术难题招标发布活动,并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2)。

三、支持政策
1、参会科技成果优先录入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库。
2、对接会上订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的,现场办理技术合同登记手续,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3、对接签约项目优先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子基金机构推荐。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科研人员参会,并将填写好的表格(附件1和附件2)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027日下班前统一发送至shanbl@upc.edu.cn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科技开发部联系。

联系人:左利云、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3

附件1成果持有单位科技成果发布及成果对接表

附件2化工领域高峰论坛征集表

科技处

2015年10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