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储建学院3发布时间:2015-09-25浏览次数:393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届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青科协字〔2015〕81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届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条件
  凡在青岛地区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科学及相关科学领域中的各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010年7月1日以来,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均可作为推荐对象(已获国家、省、市青年科技奖和山东省泰山学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青岛拔尖人才等称号以及列入国家、省部级人才计划项目人员不再参加推荐):
  (一)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和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国家科学技术合作奖人员。
  (二)获得国家部委、山东省、青岛市科技奖励的前三位人员。
  (三)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并已实施,且具有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四)获得一项或多项国家设计金质奖、银质奖,省优秀设计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项,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
  (五)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资源新发现、消除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等)工作中,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六)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科学及相关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在同行业已崭露头角且学术潜能较突出者;或主要承担重点科研攻关课题,能敏锐地追踪本专业科技信息并具有较强专业竞争潜力的。
  (七)在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和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吸收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和原材料国产化过程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
  (八)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和对外科技学术交流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咨询、建议,或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并带来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九)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
  二、推荐工作要求
  单位推荐相同专业、相同课题一般不超过两人。要特别注重推荐在基层和生产一线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应用、开发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表彰奖励
  (一)青岛市青年科技人才奖励计划作为“青岛英才211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两年评选一次,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表彰。
  (二)青岛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作为山东省泰山学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山东省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以及青岛拔尖人才优先推荐对象;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及职务时,作为晋升、评聘的实绩依据。
  (三)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市场前景好、技术水平高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研究人员或参与人员,在科研立项、项目资金等方面优先提供支持。
  (四)本届青岛市青年科技奖选拔人数50名,对获奖人选一次性奖励2万元,纳入青岛市高级专家人才信息库和青岛市青年科技工作者联谊会。
  (五)吸收获奖人员进入各类学术团体,积极创造条件,安排参加学术交流和国内外考察学习,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六)大力加强对获奖人员的宣传,弘扬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奉献精神和突出业绩,努力创造有利于广大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填写《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附件1),并在“工作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
  2.证明材料请配以封面(×××推荐表附件材料)、目录,并按以下顺序单独装订,提交1册。证明材料原件在上报材料时一并提供,经青岛市科协验证审核后退还。
  (1)身份证或居住证。
  (2)科技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报告,成果推广应用后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需出具相关财税部门的证明。
  (3)科技成果所发表的论文、著作所在刊物及著作的封面和目录,以及论文的首页,注明出作者、发表时间、刊物或出版机构名称等,属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用“*”标识,属SCI、EI、ISTP等国际索引收录要注明收录情况,并提供以本人姓名进行检索的报告或其它相关证明。
  (4)作为主要责任人,承担完成国家、省、市级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协议书或结题报告。
  (5)作为主要负责人,获批的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
  (6)能反映人选突出业绩的图文照片或报道,并配以注释说明。
  (7)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须在文档内填好。
  3.《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申报人选一览表》1份(附件2)。内容要求言简意赅,真实准确,其中主要成果栏填写2010年7月1日以来本人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成果,包括科技成果获奖情况、发表的论文论著及被引用情况、所承担课题、获得专利情况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内容,字数不超过100字。
  4.《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申报人选业绩概述》1份(附件3),主要填写2010年7月1日以来从事的专业领域及在学科发展、推动行业进步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解决的主要问题,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数据准确,文字简洁,不超过800字。
  5.《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附件4)。每位推荐人须由3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进行推荐,并且至少2位专家推荐单位以外的同行专家。
  (二)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详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的封面注明被推荐人单位、姓名、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材料明细。请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10月7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同时将所有附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xrx@upc.edu.cn。
  联系人:许荣霞
  联系电话:0532-8698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