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入选者有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周辉发布时间:2014-11-21浏览次数:7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入选者须与学校签订目标任务书,并报送经费预算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入选者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参照入选者申报时提出的“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思路”、“预期目标”等,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 科建设等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入选者建设期内的主要目标,填写《“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入选者目标任务书》(正反面打印,见附件1)。
二、 “青年教师人才建设工程”入选者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的原则,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编制切合实际的资助经费预算,填写《“青年教师人才建设 工程”入选者经费预算表》(正反面打印,见附件2),报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研究论证。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结合入选者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入选者提出的经费使 用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对经费编制不合理的,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入选者重新编制。
三、各学院于2014年11月28日前,将《目标任务书》(1份)和《经费预算表》(1式3份)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xrx@upc.edu.cn,联系电话:86981806。
                                     人事处
                                2014年1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