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书记董青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发布者:郑健发布时间:2024-05-31浏览次数:11

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支部党员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530日,学院机关党支部书记董青结合学习感悟,以“铭‘纪’于‘心’——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题,为学院机关党支部党员讲授专题党课,学院党委书记姚海田等党支部成员参加会议。

董青从党纪学习的必要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背景、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等三个方面做汇报。她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一方面,少数党员、党组织对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仍然存在;另一方面,我们管党治党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新型违纪问题也开始显现出来。针对这些新老问题,我党有必要对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再学习。随后,她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背景做了详细的介绍。最后,她针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9条、第30条等内容做了重点解读。

通过本次专题党课学习,支部党员纷纷表示,要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遵规守纪、担当作为,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干事创业,做优质服务的表率,为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和推动学校和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王昭钧  责任编辑:郑健  审核: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