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在工科楼D座339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院党委书记姚海田主持会议,院长刘刚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会学习。
会上,党委副书记周辉同志带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逐字逐句学习了《条例》第1-5章内容,后续将对其余章节内容进行深化学习。
参会人员结合工作谈了自己的学习心得,纷纷表示,要持续深入学习《条例》,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悟,坚持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学校和学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全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姚海田指出,新修订的《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突出政治建设,彰显问题意识,坚持科学立规、全面从严,体现出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宣示了我们党深入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也标志着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性认识的深化和飞跃,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姚海田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坚持以学为先,牢记党员身份。学习《条例》,要准确掌握各项纪律主旨要求和规定要求,把握新修订《条例》鲜明特点、吃透精神实质,凝心铸魂,筑牢思想根基。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学边改。时刻把遵规守纪刻在心中,进一步用《条例》标尺衡量日常言行,以严明的纪律规矩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学院、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三要坚持以实为基,聚焦主责主业。在学习过程中要务求实效,通过学习加强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助力学校发展相结合,与落实学院巡察整改相结合,让学院工作经得住历史检验。
(作者:王昭钧 责任编辑:郑健 审核: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