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激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一批具有科研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实践应用能力的学生,学院计划启动“星火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以下简称“训练营”)项目,以加强“专创融合”,鼓励各系教师通过“以赛促学”的方式指导学生参与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训练营重点围绕“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核心赛事,以及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油气储运工程设计技能大赛、“全国高等学校人工环境学科”专业基础竞赛(简称“人环奖”)、全国数字建筑创新应用大赛等专业认可度高、本科生参与度高的高水平学科竞赛(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竞赛)开展学生选拔和培养。
训练营每一个创新创业竞赛设置一个竞赛班,每个竞赛班设竞赛导师一名,指导教师若干。训练营按照第二课堂课程的要求设置学习内容。参与训练营的学生根据课程考核要求认定创新创业学时。
二、竞赛导师选聘
1.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投身于大学生学科竞赛指导服务;
(2)熟悉学校重点学科竞赛的相关规则和备赛技巧,有较强的专业基础,能积极配合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指导活动。
2.主要职责
竞赛导师服务坚持以公益性为主,主要职责如下:
(1)围绕参与的竞赛科学设计学习训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题讲座、竞赛咨询、团队指导等;
(2)建设竞赛指导教师团队,为参赛团队配备指导教师。
三、学员选拔与管理
1.选拔条件
(1)参训学员限于学院大一、大二、大三本科生,原则上专业学习成绩前50%,大一年级重点参考高考成绩;
(2)有意愿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具备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相关经历,已被录取“三进计划”、获批大创项目的优先考虑。
2.学员管理
(1)训练营学员实行流动管理/末位淘汰机制,全程对参与学员进行考核评估;
(2)学院定期组织学员开展学习交流、汇报展示学习成果,参与学习活动不达标或多次不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学员予以退出;
(3)全程参与各项活动并表现优秀的成员将获得优秀学员荣誉证书,可认定创新创业学时最高40学时。
四、激励保障
1.指导教师
(1)对于参与训练营学习实践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根据工作投入予以一定工作量认定,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
(2)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比赛获奖或者取得相应成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奖励和落实各类政策,优先推荐参评学校相关荣誉称号;
(3)因参赛备赛需要,对指导教师外出学习调研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2.参训学员
(1)学院对参选学生在备赛过程中发生的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等成果费用予以支持;
(2)学院对参选学生在备赛过程中使用的必要的物料、设备费用予以支持。
(3)学院设置创新创业奖学金,对表现优秀、竞赛成绩突出的成员进行表彰奖励。
(4)学生科技竞赛奖励在学校各级各类评优评价中作为重点参考项目。
五、工作安排
根据以上通知要求,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11月16日-11月20日 | 竞赛导师的选聘 |
11月21日11月30日 | 学生报名与选拔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
12月1日-12月10日 | 竞赛班级组建及团队建设 |
12月11日-12月15日 | 训练营开营仪式 |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可联系李峰弼(0532-86983540)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