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注重创新、择优选拔,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1.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刘 刚
副组长:唐建峰 周 辉 罗小明 曹宇光
成 员:叶贵根 刘建国 张 玉 陈树军 李佐龙
秘书组:张守花 杨晓静 韩栋庭
2.工作小组职责
落实学校文件精神,制定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各专业成立推免审核小组
各专业推免审核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由专业负责人或(带头人)任组长,成员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另设秘书1人。
二、推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素质良好,无受处分或违法违纪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具备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3.修完并通过前3年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对于符合以下情形的学生,可适当放宽至一次不及格记录,但无欠学分情况;无不及格课程但有一门缓考课程未出成绩。
(1)学生学业成绩排名前15%。
(2)学生获得“三大赛”(“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和A、B类学科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团队成员中前5名(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已获得的奖励,按团队成员本科生中前5名认定)。A、B类学科竞赛名单由学校认定并发布,学生竞赛获奖类别按照参赛当年学校发布的竞赛类别认定
(3)学生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作者单位,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论文(会议论文及增刊除外),期刊及类别参照学校科技处发布的科研论文期刊分类目录执行。
(4)学生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署名单位,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
(5)申请辅导员推免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中学生工作特别突出的学生。
4.本专业学业成绩原则上列专业前50%。
5.外语成绩要求。非外语专业英语语种学生,英语(CET4)成绩不低于426分,或雅思不低于5分,或托福不低于60分;非外语专业其他语种学生,相应语种国家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三、推免类型
推免生分为普通类推免生和其他类推免生。2024年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申请普通类推免生或其他类推免生。
(一)普通类推免生
1.学生同时满足基本条件1-5,可提交推免申请。
2.参加国内、国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交流期间的成绩在推免工作启动时达到学校认定要求的,可申请推免研究生。非个人原因未能取得培养计划要求学分的,由储建学院予以核实,认定其是否满足推免条件。
3.已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境外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二)其他类推免生
1.辅导员推免计划。具有从事学生辅导员的素质和意愿,符合推免条件中1-5各项要求。
2.理科实验班学生推免按照理科实验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本研一体班学生推免按照本研一体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专项推免计划,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门文件执行。
四、申请方式
学生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根据申请推免的不同类别网上填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并上传证明材料。
五、推免名额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及给定指标,结合各专业应届本科生人数,综合考虑学院学科专业布局、建设和发展等因素,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确定各专业的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人数(人) | 推免名额(人) |
油气储运工程 | 136 | 33 |
工程力学 | 50 | 9 |
土木工程 | 114 | 11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52 | 7 |
建筑学 | 53 | 4 |
合计 | 405 | 64 |
六、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的评定方案
(一)思想品德考核办法
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根据学生前三年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定性评价。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二)推免综合评价成绩
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发展素质成绩组成,即推免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90%)+综合发展素质成绩(10%)。其中,综合发展素质包含社会实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殊学术专长(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
1.学业成绩的计算办法
学生的学业成绩由学院教学办根据学生前三年必修课的原始成绩计算,成绩使用时间截至到2023年9月15日,在学院公示专业前50%的成绩排名情况。无异议后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2.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要求
综合发展素质成绩最高不超过100分,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各加分项最高不超过100分;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各加分项最高不超过50分。学生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综合发展素质审核办法
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在数字石大 e 站通中提交推免申请,并注明综合发展素质相关项目、上传证明材料,通过院校两级审核获得综合发展素质成绩。具体见“关于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
学院各专业推免审核小组根据《关于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负责审核学生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申请,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通过学院审核的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答辩,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证明材料和答辩情况评定综合发展成绩,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无异议后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七、工作程序
1.学院召开推免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上报学校审核批准。
2.公布学校的政策文件和学院的实施细则,公示学生学业成绩排名,学生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3.学院组织各专业推免审核小组审核学生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申请,确定参加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名单,上报学校进行公开答辩。
4.确定推免资格。
(1)普通类推免生。学院根据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结果,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分专业排序,根据限额择优确定名单(含候补名单),并进行公示;当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名额时,学生本人应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生名额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其他类推免生。①申请推免担任辅导员的学生,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提出申请,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查、综合评价,确定名单后予以公示,原则上每个院部获得推免辅导员资格的学生不超过4人;②理科实验班学生向荟萃学院提出推免申请,由荟萃学院按照《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③本研一体班学生由荟萃学院按照《关于做好2020 级本研一体班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④研究生支教团由团委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
5.公示推免名单。所有推免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公示,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八、工作日程
1.9月16日,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上报,学校审核后及时向学生公布实施,同时公示各专业前 50%学业成绩排名。
2.9月17日-18日,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并对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并予以公示。
3.9月19日前,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申请材料、《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名单》(附件 3)报送至学校。
4.9月22日前,学校组织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的学生参加公开答辩,并对通过答辩审核认定的结果,在学校网站和推免系统予以公示。
5.9月23日,学院完成思想品德考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将《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学校,并予以公示。
6.9月25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生名单并公示,上报省招办审批。
九、其他说明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向学生接收单位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处理结果,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3.公示期内,对推免结果有异议或相关疑问,可咨询:
0532-86981813(教学办),张老师
0532-86981823(学工组),杨老师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储建学院2024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