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7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500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名。
二、选派原则及评审要求
(一) 实施公派研究生项目对我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将公派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与我校"985工程"学科创 新平台、"211工程"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紧密结合,要将申请人的境外学习专业、方向与我校优势学科、急需发展的学科和导 师的研究方向紧密结合。
(二)各单位应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基础上,成立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评审专家组,按照国家和学校文件规定,负责本单位国家公派研究生的推选工作。
三、工作进度安排
2014年我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4年3月前:学生对外联系,获得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按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装订成册,并提交至学院。
(二)2014年3月12日前:各学院成立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项目评审专家 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初选或面试,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2),专家签字 后,扫描成pdf格式,连同《2014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人员名单》(见附件3)发送至liulina@upc.edu.cn。
(三)2014年3月15日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员名单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学校拟推荐人员名单,并于3月16日至19日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和公派留学信息网网站公示。拟推荐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被确定为学校推荐人选。
(四)2014年3月20日-3月31日:学校推荐人选在此期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按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五)2014年4月1日-4月5日: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正式上报材料,各推选单位审核整理申请人书面及电子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4月8日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学校推荐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2014年4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5月份公布录取结果。6月以后,学校召开行前培训会,发放录取人员材料,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七)2014年12月底之前:各单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情况总结,当年未派出的研究生应说明原因,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要求,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严格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按时完成评审推荐工作。
五、其他
(一)为帮助申请者准备材料,同时定于3月4日(周二)上午9:00-10:00在西环207室召开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材料说明会;3月4日上午10:10-12:00在西环207室举办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英语测试。请各单位通知申请者准时参加。
(二)项目选派工作进程中有关事宜,将会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及时发布通知,请申请人员关注。
联系人:柳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86981952、86981270
附件:
附件1:《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3:《2014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人员名单》
附件4:《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及问题解答》
附件材料请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下载。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院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