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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开展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6浏览:320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导师队伍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学院决定开展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导师遴选与审定文件(2022年修订)http://cj.upc.edu.cn/2022/1004/c9305a385374/page.htm

二、个人申请(326-415日)

新增校内硕导申请人按照个人申报类别填写《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简称《硕导申请表》),使用“e站通”服务平台提交至学院。

收取材料:《硕导申请表》(纸质+电子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材料)和“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三、学院审核(4月中旬)

1.学院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议,确定新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导推荐人员名单。

3.学院对拟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四、研究生院复核备案(6月)

新增硕士生导师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复核备案,备案成功的硕士生导师正式取得上岗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教学办,电话:0532-86981332

五、其他说明

1)个人财务系统截屏可支配经费金额,打印并圈出、标明满足申报的资金项,随纸质申请表一并提交。

2)申请硕士生导师者可以把符合文件要求但未能列入表格的重要成果,在“其他”一栏中录入,并提供相应的纸质证明材料。

3)由申报系统生成的《审定表》中相关数据信息均提取自“教职工个人信息中心”,申请人须在“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信息后再登录“e站通”服务平台申报。


附件1:模板-学院2024年6月硕士生导师遴选增列汇总表.xls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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