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导师队伍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学院决定开展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导师遴选与审定文件(2022年修订)http://cj.upc.edu.cn/2022/1004/c9305a385374/page.htm
二、个人申请(3月26日-4月15日)
新增校内硕导申请人按照个人申报类别填写《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简称《硕导申请表》),使用“e站通”服务平台提交至学院。
收取材料:《硕导申请表》(纸质+电子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材料)和“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三、学院审核(4月中旬)
1.学院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议,确定新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导推荐人员名单。
3.学院对拟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四、研究生院复核备案(6月)
新增硕士生导师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复核备案,备案成功的硕士生导师正式取得上岗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教学办,电话:0532-86981332。
五、其他说明
(1)个人财务系统截屏可支配经费金额,打印并圈出、标明满足申报的资金项,随纸质申请表一并提交。
(2)申请硕士生导师者可以把符合文件要求但未能列入表格的重要成果,在“其他”一栏中录入,并提供相应的纸质证明材料。
(3)由申报系统生成的《审定表》中相关数据信息均提取自“教职工个人信息中心”,申请人须在“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信息后再登录“e站通”服务平台申报。
附件1:模板-学院2024年6月硕士生导师遴选增列汇总表.xls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