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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2020级全体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2-10-18浏览:431

2020级博士及相关导师: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中石大东发〔2015〕35号),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在基本学制内通过中期考核,否则终止其学业。将根据考核和评定结果确定其是否继续攻读学位,并实施分流淘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

2020级全体博士研究生。

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核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院考核小组审核同意,可延期考核。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中期考核者,按考核不合格评定

考核的内容及形式:

(一)政治思想考核。要结合研究生平时的政治学习、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通过班级交流鉴定,做出实事求是的综合评价。(学生本人填写)

(二)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成绩与学分)完成情况。(教学秘书负责)

2)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与质量。(导师或导师组负责)

3)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综合考察其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导师或导师组负责)

4)博士研究生综合能力考察。综合考察博士研究生的基础理论是否坚实宽广、专业知识是否系统深入,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学科及研究方向特点,采取学术研究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综合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导师或者导师组负责)

业务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考核不合格:

1)有1门及以上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2)第1次开题报告未通过,经修改后仍未通过者;

3)必修课未修者;

4)综合能力考察不合格者;

5)缺乏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素质差,不适合继续培养者;

6)在开题报告、专题学术报告或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者。

考核程序及方法

(一)个人总结。对入学以来在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及社会实践能力、身心素质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及评价。(交给班级负责人填写电子版鉴定意见)

(二)导师(组)鉴定。对研究生的学习及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做出综合评价,并提出分流意见。(班组填写鉴定完毕后,导师填写考核鉴定意见)

(三)学位授权点考察。组织全面审查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开题报告,考察其科研素质、创新潜力,结合导师(组)意见,提出考核建议。应于115日之前完成

(四)学院审定。院考核小组根据学位授权点考核建议,审定并公示考核结果,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院出中期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的运用

1.根据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标注情况,对即将超过基本学制仍未通过中期考核者发出预警通知,敦促其尽快通过中期考核。

2.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不予审查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3.在基本学制内仍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予以转段(博转硕)或退学处理。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21018

中期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