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至D245,辅导员汇总后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讨论。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4年9月25日 附件1:储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2014年9月.docx 附件2:储建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2014年9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