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第五届教学督导组的通知

发布者:周辉发布时间:2021-10-30浏览次数:728

第四届学院教学工作督导组任期已满,为进一步促进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保证教学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成立第五届学院教学督导组。

一、组织体系

(一)成员选聘

1.热爱、关心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丰富;

2.教育理念先进,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教学研究能力强;

3.处事公正,坚持原则,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

4.一流课程及专业建设骨干成员、校级以上讲课比赛获奖者及在其他教学领域成绩突出的中青年教师。

(二)成员组成

组长:唐建峰

副组长:程旭东

组员:何利民、李自力、曹学文、于桂杰、周博、王鸿膺、杨东海、崔淦、陈雷、林红、高福聚、张艳美、周明芳、安家荣、徐春雯、程征、陈瑞罡、张金红

秘书:张守花、黄保

二、工作职责

教学督导以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坚持“督导结合,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的思想,遵循科学评价、客观公正、及时反馈的原则,对学院本科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督导工作。具体职责为:

1.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深入课堂听课,督导、检查和评价教学秩序、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等。

2.实验教学质量检查。按照实验教学课程表现场检查实验教学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内容、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准备、教师辅导、每组实验人数、学生操作和实验报告等。

3.实习教学质量检查。按照实习教学计划现场检查实习教学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实习基地运行、实习内容、实习计划及执行、实习校内校外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及学生实习效果等。

4.教学档案质量检查。按照学校、学院教学资料建档要求,检查本科生考试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验与实习报告、课程设计等教学资料。

5.青年教师培养督导。参与青年教师教学培养过程的考核与评价工作,如参加并指导青年教师学院试讲、学院讲课比赛,指导并检查新上课教师讲课等。

6.收集一线教学信息。通过听课、座谈会、专项检查等各种方式深入教学一线,搜集、整理和反馈教学信息,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决策参考。

7.教学评优专项督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与教学评奖、评优活动、申报高级职称晋升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比赛指导及教学专项检查及评估活动。

8.学院委托的其他教学督导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教学督导员应加强教学研究与学习,熟悉人才培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依据学校、学院相关文件,客观、公正地开展督导工作。

2.教学督导员应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和需要,积极开展和认真完成各项教学督导工作。无论是课堂教学还是教学资料检查,评价务必要具体明确,不能模糊,既要对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予以推广,也要实事求是地指出发现的问题,以便反馈和持续改进。

3.教学督导工作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与方法进行,如实地考查、课堂听课、课前课后与学生交流、召开座谈会、网络与微博、电子信箱与QQ、问卷调查、查询资料、综合测评、个别访谈等。

4.每学期每位督导员须按照督导组长的督导安排认真完成督导工作,督导工作结束后,应总结并填写相关表格,及时向督导对象和学院反馈意见和建议。

5.学院督导组将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会议,对督导工作进行布置、总结和反馈。

四、权利待遇

1.教学督导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督导工作需要进入教室、设计室、机房、实验室、实习点等教学地点听课。

2)有权查阅教师的教学教案、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教材、学生学习笔记、考试试卷及其他教学资料。

3)有权向教师和学生询问有关教学问题,随时调阅有关教学管理的资料档案。

2.各系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学院督导组的工作,学院教师和学生应积极主动地接受和配合教学督导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3.每学期学院将对督导员考核。根据督导员具体督导任务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工作量补助。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