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21年中国•山东(青岛) 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王昭钧发布时间:2021-07-16浏览次数:182

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激发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加快集聚博士后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大力支持下,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将共同举办2021年中国山东(青岛)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大赛分组

大赛按照参赛项目性质分为创新组和创业组。

创新组:参赛项目应为博士后(在站或出站)主导研发的创新项目,即在新经济、新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创新性,且拥有合法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创业组:参赛项目应为博士后(在站或出站)主导研发的创业项目,即在新经济、新技术领域具有成果转化落地、产业化、市场开发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且拥有合法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版权、成果评价报告、论文等。

2019年中国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2020年中国山东(青岛)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金、银、铜奖得主没有新的创新成果的,不再参加本届大赛。

二、大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渠道:大赛官网www.qdbsh.com;

2.报名材料:参赛申请表、项目计划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博士后个人身份证、博士后证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3.报名时间:2021年5月1日7月31日。

4.官网报名之后, 请填写《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报名统计表》(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

(二)比赛

1.初赛:采用在线评审的方式,成绩在大赛官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官微公布,8月中旬完成;

2.复赛:采用视频路演的方式,成绩在大赛官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官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官微公布,8月底完成;

3.决赛: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用现场或视频路演的方式并网上直播,成绩在大赛官网、中国博士后官网和官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官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官微公布,9月中旬完成。

三、大赛奖项

1.创新组和创业组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4名、优胜奖若干名;

2.金奖奖金20万元、银奖奖金10万元、铜奖奖金5万元,优胜奖无奖金;

3.所有获奖项目均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四、大赛项目扶持措施

1.对获奖并落户城阳区的项目,最高可获得3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和1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且3年免费使用;

2.对获奖并落户城阳区的项目,经创投机构认定后可以给予产业引导基金支持;

3.对城阳区有较大经济贡献的项目,可获得其地方经济贡献50%-100%的资金奖励;

4.对在城阳区内工作的,可申请共有产权住房,最高可无偿赠送30%产权;

5.对科技含量高、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享受市、区相关创业资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人事处

2021年7月16日

 

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参赛报名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