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昭钧发布时间:2021-04-02浏览次数:161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2011日—20201231日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已办结进站手续并通过开题答辩。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申报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紧密结合山东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及方向,聚焦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海洋强省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和较好的市场应用转化前景,且为本人承担。

(四)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项目,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以及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五)入选国家及省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公派出国留学或访学项目的派出人员,尚未执行派出任务的,需主动向博士后设站单位报告执行任务安排,在确保能够按照省及博士后设站单位有关要求执行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的前提下,经博士后设站单位同意后申请;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博士后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正在执行派出工作的,不得申请。

(六)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入选国家及省“博新计划”的;项目涉密的;申报的相同或相近研究项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已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基金资助的。

二、申报名额

我校共计5个申报名额。请各单位按照30%的比例进行排序推荐。

三、资助等级及额度

一等项目资助10万元,二等项目资助5万元,三等项目资助3万元。社会科学类原则上不设一等项目资助。

四、工作安排

(一)相关材料

1.2021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各单位排序推荐,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PDFEXCEL版);

2.《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2021年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PDF电子版,填写规范见《<申请表>填写须知》(附件3),按以下格式命名:推荐单位—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例如: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地质学—XXX);

3.《佐证材料》PDF电子版。主要包括:《申请表》中“二、曾获得的研究成果”中列出的省()级以上重要科研奖励(排名前3位)或主持的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课题有关证明材料(证书,或公布文件首页、盖章页及项目所在页,或科研项目合同书首页、盖章页等),按以下格式命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佐证材料(例如:XXX-佐证材料)。如同时提供《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请新建文件夹,按以下格式命名:推荐单位—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例如: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地质学—XXX)。

请各设站单位汇总申报情况,并于2021426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liuxiaoyi@upc.edu.cn,无需报送纸质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方式:0532-86983380

 

人事处

202142

 

附件1 2021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 《申请表》填写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