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胜利石油育才奖”等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辉发布时间:2020-10-29浏览次数:357

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奖励长期投入本科教学尤其是实践教学工作以及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方面做出贡献的在校教师,学校组织开展2020年“胜利石油育才奖”、“京博伯乐奖”和“德美高科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范围

1.奖项设置

胜利石油育才奖拟评选15人,每人奖励3000元;德美高科奖拟评选10人,每人奖励2000元;京博伯乐奖拟评选20人,每人奖励2000元。

2.评选范围

胜利石油育才奖、德美高科奖面向全校各单位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京博伯乐奖面向全校各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作风优良,无师德师风问题。

(二)具体条件

1.胜利石油育才奖评选的具体条件参照《胜利石油育才奖评选实施细则》(附件1)。

2.德美高科奖评选要求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长期坚持指导学生校外实习;积极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及工程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3.京博伯乐奖评选要求申报人在学校与京博开展的产学合作中做出一定贡献,包括指导本科生到企业实习、选派研究生到企业实践、推荐学生就业、与企业共同开展教学或科研课题研究等方面。

三、评选流程

评选分为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学校评审三个阶段。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奖教金申报表》(附件2),报送所在单位。原则上每位教师限报1种,不得兼报。

2.单位推荐。对于胜利石油育才奖和德美高科奖,各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认真评议、审核,择优推荐不超过3人,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对于京博伯乐奖不限推荐名额,符合条件的均可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审,拟定评选结果并报相关单位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其他要求

1.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

2.各单位在1110前将推荐候选人的申报表(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20130028upc.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6981307

 

附件1:胜利石油育才奖评选实施细则.pdf

附件2:奖教金申报表.docx

 

 

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