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昭钧发布时间:2020-04-04浏览次数:2832

各党工委、二级党委:

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2020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入党申请

1.线上接收入党申请

符合党章规定并自愿申请入党的申请人须向所在单位党支部递交书面申请。特殊时期,可先将入党申请书拍照交给党支部书记,待返校后补交纸质版。

2.党支部及时安排谈话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特殊时期,谈话可通过线上形式完成。

3.做好相关记录

谈话主要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动态、学习工作情况、主要经历和家庭情况等,相关信息可先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党员发展材料》(附件1)做好电子版记录,待回校后补填纸质材料。

二、积极稳妥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确定、考察工作

1.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

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秀、事迹突出且本人一贯表现良好、符合条件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考察

对于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入党申请人,要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规范履行推优程序产生人选,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党总支审查、党委备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做好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对于培养考察期间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联合培养联系人及时给出培养考察意见。

3.做好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对于培养教育考察一年以上,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在严把标准、规范程序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列为发展对象。

4.采用信息化手段确保程序规范

疫情防控期间,发展党员工作要在严肃规范的基础上,尽量减少集聚,可灵活采用信息化手段,如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微信群或QQ群会议、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切实做到形式可变通,程序不走样。

5.做好工作记录和材料存档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意见,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记录,党总支、党委审议审批记录以及政审函调材料等均可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党员发展材料》(附件1)样式做好电子版记录,并收集整理好相关佐证材料,待正式开学后统一补填正式表格。

三、科学审慎制定党员发展计划

根据2019年底上报党委组织部的各单位2020年发展计划和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实际,按照从严要求的原则,研究制定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

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继续加大在高知识群体和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四、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

202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由以往线下集中培训方式改为由学校党校通过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组织实施线上培训。培训分课程学习(24学时)、交流研讨、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四个环节。

非青岛校区单位上半年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也由学校统一安排培训。

各教学院(部)党委报送培训学员名单时请一并报送一名教师,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的线上管理工作。

五、报送材料

请各党工委、二级党委于417日前,将《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申报表》(附件2),《202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表》(附件3),《第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表》(附件4),非事业编制教职工拟列入发展计划的还需要填写《非事业编制教职工拟列入发展计划审批表》(附件5),一同打包发送至wangyanli@upc.edu.cn

 

附件:

1.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党员发展材料.docx

2.附件2: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申报表.xlsx

3.附件3:202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表.xlsx

4.附件4:第十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表.xlsx

5.附件5:非事业编制教职工拟列入发展计划审批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