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2年教学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郑健发布时间:2019-04-20浏览次数:529


院属各单位:

    依据学校教学【201911号文(关于做好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2020-2022年本科教学类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http://jwc.upc.edu.cn/2019/0419/c545a203513/page.psp)精神,学院工作部署如下:

一、建设方向(详见学校通知)

1.专业建设类

新专业实验教学条件建设;专业升级改造实验教学条件建设;专业认证实验教学条件建设。

2.特色提升类

重点教学平台建设;创新实践平台建设。

3.教学改革类

探究性实验项目建设;仿真实训资源建设。

二、建设要求

   1.统筹规划专业建设、专业认证等工作,根据教学需求的轻重缓急,统一确定项目建设内容。

   2.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和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的相关要求,结合专业实验特点和安全要求,确保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齐全有效,确保实验教学安全无死角。

   3.应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提高预算的合理性;要强化仪器设备的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利用率低和盲目追求高精尖等现象,单台套设备原则不能超过50万元(否则须提供三家公司报价单)。

   4.项目要具有完备的实施条件,设备购置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附件1);当年项目应在当年11月底前执行完毕。

三、工作程序

1.项目申报。各系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学院的初次论证意见,依据“建设方向”及“建设要求”,继续组织开展深入的市场调研、论证和设备选型等工作,分别填写2020-2022年《申报书》(附件2)、《绩效指标申报表》(附件3)和经费使用一览表(附件4)。

备注:学院每年按一个项目申报,分年度申报金额(2020400万、2021450万、2022450万)

2.各系论证。各系需成立项目论证专家组,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预算准确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学院。(报送材料需完整的申报材料、系论证意见及各类优先资助的佐证材料等;截止430日下午5点,未及时报送材料或者材料不规范的,视同自动放弃申报)

3.学院论证。55日,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各系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依据“建设方向”及“建设要求”,给出申报排序方案。

4.学院汇总。56-510日,根据学院论证意见,学院组织汇总申报材料,公示,报送教务处。

 

 

附件1: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 〕3 号.pdf

附件2.子活动申报书.docx

附件3.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4:经费使用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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